(招标编号:CHDTDZ118/17-SG-61)
1、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招标项目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已由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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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NaN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18/17-SG-6101 | 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 | 浙江华电金华磐安光伏发电项目35kV架空集电线路、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改造工程、35kV架空集电线路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员B证,拟派项目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员C证;或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拟推荐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
9.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10kV及以上线路工程业绩或110kV及以上线路设计业绩不低于2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10.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2021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未发布的,需提供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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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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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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