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土建工程01标项目采购一批预应力锚具,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工程(YCK0+000~YCK21+961.9)西起璧山站,途经虎溪站、大学城南站、寨山坪站、西永站,穿越中梁山后接入磁器口站(含)。线路全长22km,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20.906km、高架线1.004km、路基0.09km。全线共设站5座,均为换乘车站,其中暗挖站1座(磁器口站),其余均为地下明挖车站;设正线区间5个,正线区间工程项目包括高架、TBM、矿山法、明挖及路基等区间;设1个停车场及出入线,其中出入线工程项目为高架及路基区间。其中由我部承建的路基约0.6km、高架线约1km、1个停车场及出入线,停车场用地面积约276.5亩,出入段线起止里程为:YCK0+000-YCK1540.000。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轨道交通27号线土建工程01标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预应力锚具。
2.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锚具 | 15-9 | 套 | 200 | 按买方施工需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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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锚具 | 15-9P | 套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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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锚具 | 15-10 | 套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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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锚具 | 15-10P | 套 | 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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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锚具 | 15-11 | 套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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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锚具 | 15-11P | 套 | 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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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锚具 | 15-12 | 套 | 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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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锚具 | 15-12P | 套 | 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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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锚具 | 15-13 | 套 | 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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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锚具 | 15-13P | 套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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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锚具 | 15-15 | 套 |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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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锚具 | 15-15P | 套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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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锚具 | M15-17 | 套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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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锚具 | JLM-25 | 套 | 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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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锚具 | BM15-4 | 套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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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锚具 | BM15P-4 | 套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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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锚具 | M15P-4 | 套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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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具锚 |
| 孔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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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2.4.交货时间: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进场,预计2022年7月-2023年5月为使用高峰期,具体以询价人实际需求时间为准。
2.5.交货 鉴于询价人施工卸货地点不止一个,因此造成的运距增加,人工成本增加,报价人不能向询价人提出价格调整等其它索赔要求。
2.6.预应力锚具,包括锚板、夹片、锚垫板、螺旋筋四件套;
2.7.技术标准
(1)《铁路工程预应力筋用夹片式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技术条件》(TB/T 3193-2016)及其引用标准,投标报价1根据该标准进行报价,评标时以该报价为主;
(2)《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15)及其引用标准,投标报价2根据该标准进行报价,该报价不作为评标依据,仅作为参考依据;
(3)以上技术标准如果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技术规范执行。
2.8.一般要求
(1)锚具或其附件上宜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灌浆孔的孔位及孔径应符合灌浆工艺要求,且应有与灌浆管连接的构造。采用封闭罩进锚具或其附件上应设置连接构造。
(2)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5孔锚板、6-12孔锚板、13-17孔锚板、18-21孔锚板最外侧锥孔大口外边缘到锚板边缘的距离分别大于等于11.0mm,13.0mm,15.0mm,17mm。
(3)用于锚固直径15.2mm钢绞线的锚具,1-21孔锚板的最小直径和最小厚度的尺寸应符合下表规定:22孔及以上锚板可参照设计文件执行;生产锚板用的原材料性能指标不应低于45#钢的要求。
孔锚板最小直径和厚度尺寸要求表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锚具孔数 | 锚板尺寸(mm) | |||
直径 | 厚度 | 直径 | 厚度 | 直径 | 厚度 | |||
1 | 48 | 48 | 8 | 136 | 55 | 15 | 186 | 68 |
2 | 86 | 50 | 9 | 146 | 55 | 16 | 196 | 70 |
3 | 91 | 50 | 10 | 156 | 58 | 17 | 196 | 73 |
4 | 102 | 50 | 11 | 166 | 58 | 18 | 206 | 75 |
5 | 112 | 50 | 12 | 166 | 60 | 19 | 206 | 75 |
6 | 126 | 52 | 13 | 170 | 63 | 20 | 226 | 80 |
7 | 126 | 53 | 14 | 176 | 65 | 21 | 226 | 80 |
2.9.锚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1)静载锚固性能:ηa≥0.95 εapu≥2.0%
(2)疲劳荷载性能: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必须满足循环次数为200万次的疲劳性试验。
(3)周期荷载性能:在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中使用的锚具,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还应满足循环次数为50次的周期荷载试验。
(4)锚板强度要求: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的95%之后释放荷载,锚板挠度残余变形不应大于1/600;在荷载达到预应力筋标准强度1.2倍时,锚板不应有肉眼可见裂纹或破坏。
(5)夹片式低回缩锚具应实现锚固后预应力筋的回缩量小于1mm。
(6)用于低应力可更换型拉索的锚具,应有防松、防腐蚀、可更换的措施,且能满足工程建设的耐久性要求。
(7)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25(相应HRC20);工作夹片应进行化学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79。
(8)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张拉到0.8fptk时,相邻两孔外露夹片间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m。
2.10.夹具的基本性能要求
(1)夹具的静载锚固性能应符合ηg≥0.92。
(2)在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达到实测极限拉力时,应当是由预应力筋的断裂,而不应由夹具的破坏所导致;夹具的全部零件应有重复使用的品质。夹具应有良好的自锚性能、松锚性能和重复使用性能。使用过程中,应保证对操作人员的安全不造成危险。
(3)夹具锚板应进行调质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B251(相应HRC25);工具夹片应进行化学热处理,表面硬度不应小于HRA81。
(4)连接器的基本性能要求
在先张法或后张法施工中,在张拉预应力后永久留在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连接器、都应符合锚具的性能要求;如在张拉后还须放张和拆卸的连接器,则应符合夹具的性能要求。
2.11.锚垫板要求
(1)锚垫板长度应保证钢绞线在锚具底口处的最大折角不应大于4度。
(2)锚垫板的构造尺寸需满足铁路行业标准TB/T3193-2016的各项要求,(包括承压面厚度、壁厚、肋板等)应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锚垫板下须设置螺旋筋。
(3)如使用单位有要求或对锚垫板性能质量有疑异时,可参照国际标准《后张预应力体系的验收建议》(FIP-1993)中的有关规定对描垫板的承压性能进行检验。
(4)锚垫板底口直径与橡胶抽拔管直径配合间隙不宜大于5mm,锚垫板端面的平面度不应大于0.5mm。
2.12.螺旋筋的要求
螺旋筋应与锚垫板相配套,螺旋直径不得超过相配套的锚垫板承压面直径,圈数不少于5圈,材料直径不低于12mm,材料性能应符合GB1499.1-2008/XG1-201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园钢筋》的规定,同时需满足铁路行业标准TB/T3193-2016的各项要求;国标与铁标相关要求不统一时,以铁标为准。铁标中若无扁锚螺旋筋尺寸要求,实际生产可按厂家设计体系尺寸执行,但需满足施工图纸设计的安装预留空间。梁场用螺旋筋按TB/T 3193-2016中螺旋筋结构尺寸要求执行。
2.13.材料要求
产品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合格证明书、质量保证书。材料进厂后应进行验收试验。
2.14.制造工艺要求
(1)切削加工件应符合JB/T5000.9的有关规定;
(2)螺纹的未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GB/T197中的7H/8g;
(3)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符合GB/T1804-2000中的有关规定;
(4)零件毛坯的锻造,应符合GB/T12361或JB/T5000.8的有关规定。锻件不应有锻造裂纹、过烧、折叠和局部晶粒粗大等缺陷;
(5)零件热处理加工应按照产品设计图纸进行,并应符合GB/T16923-2008或GB/T16924-2008、JB/T3999-2007的有关规定,不应产生裂缝、过烧和脱碳。所采用的热处理工艺及设备应能保证零件工作表面及芯部的硬度和金相组织要求,且产品质量均匀一致。
2.15.锚具的辅助性能及其它要求
(1)锚具夹片的回缩量不应大于6mm。
(2)锚具应满足分级张拉、补张拉和放松钢绞线的要求。
(3)锚具的锚口摩阻损失和喇叭口摩阻损失合计不宜大于6%。
(4)夹片式锚具的限位板和工具锚应采用同一锚具生产厂的配套产品,不得分别使用不同生产厂的产品。
(5)工作锚不应代替工具锚使用。
2.16.付款方式:
2.16.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
2.16.2.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报价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报价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16.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报价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16.4. 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材料挂账结算3个月后(即第4个月起),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一批已验收货物金额80%的货款,次月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询价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或中国建设银行链融资e信通的支付方式(原则上该方式支付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30%),按照询价人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询价人不贴息。
2.16.5.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报价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16.6.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17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行银行保函。
2.17.1.履约担保金额:¥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
2.17.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六工区项目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后三个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相关资质。产品取得第三方权威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锚具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2019年以来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6月15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6月17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