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ZB-1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邹县发电厂项目山东华电菏泽曹县魏湾2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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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菏泽市曹县魏湾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送出工程电压等级110kV,电缆、架空混合线路约10.3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8月开工,2022年11月15日送电调试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6-ZB-1501 | 山东华电菏泽曹县魏湾2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 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含OPGW光缆、双架空接地线、征(租)地及拆迁补偿、地方(电网)关系协调、对侧变电站设备适应性改造;竣工验收,送电调试等全部工作。 | 1000 |
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验收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另外本次不包含工程监理,由发包人单独招标。承包人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内。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菏泽曹县魏湾25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送出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3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新建、迁改110kV及以上送电线路项目已完工的施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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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