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研院2022年监管报送及信贷新增需求开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88470)
数研院2022年监管报送及信贷新增需求开发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88470),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8470
1.3. 承接的金融业务系统2.0上线投产的背景下提出的,是为解决支撑网公司司库管理业务需求,满足集团内成员单位对金融服务新需求,而开展的金融业务数字化服务。本项目将从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风控新增需求、信贷管理新增需求等3个方面,全面提高公司金融业务创新能力、司库管理支撑能力、资产配置能力、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合规内控能力。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监管报送及信贷新增需求开发项目,包含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开发服务项目、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风控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信贷管理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3个开发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标包1、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开发服务项目,提供贷款、参与主体、存款、债券和股权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等监管主题域,涉及相关报表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标包2、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风控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含利率报备,反洗钱相关报表功能的开发,以及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标包3、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信贷管理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含授信管理,业务管理,会议管理,合同管理,放款管理,保函管理,贷后管理,统计查询相关模块功能改造,以及与内外部系统接口集成,涉及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2.3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1 | 2022年 数研院金融业务数字化服务项目 | 206 | / | 1 | 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开发服务项目 | 47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47 | 否 |
2 | 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风控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 | 64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64 | 否 | ||||
3 | 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信贷管理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 | 95 |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 95 | 否 |
2.4标的物描述
序号 | 标的物描述 | 适用标的 |
1 | 本项目是 数研院2022年监管报送及信贷新增需求开发项目,包含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开发服务项目、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风控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信贷管理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3个开发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标包1、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金融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报送(人行)开发服务项目,提供贷款、参与主体、存款、债券和股权及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等监管主题域,涉及相关报表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标包2、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风控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含利率报备,反洗钱相关报表功能的开发,以及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标包3、2022年 数研院数字企业 信贷管理系统新增需求开发服务项目,含授信管理,业务管理,会议管理,合同管理,放款管理,保函管理,贷后管理,统计查询相关模块功能改造,以及与内外部系统接口集成,涉及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技术服务。 | 2022年 数研院金融业务数字化服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1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8-2020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19-2021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1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18-2020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投标单位应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
6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需提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认证证书) |
7 | 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无骗取中标记录,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电力行业范围内无不良记录;在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是指被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被物资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的且在取消资格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投标、履约、服务、产品质量等方面有其它不良表现的)。若在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 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正式发文为准)。 |
8 |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人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说明。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废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4)同一控股单位的直属下属兄弟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
注:本条款未明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均视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依据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