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20182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安置房(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部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 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水泥1资金使用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确保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采购范围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吨)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P.O 42.5 | 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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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袋装水泥 | P.O 42.5R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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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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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水泥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 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的供货量为准。
2、水泥限定品牌:祁连山、昆仑山、金园、金牦牛。
3、到货
4、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中所要求的到货期限为准。
5、技术要求:
5.1、水泥指标及性能要求必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国家标准(如标准被修改,均以最新版本为准)。水泥生产厂家的水泥需具有2019-2021年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准使用快硬水泥、以及已受潮的变质的水泥。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水泥运至现场日期不允许超过出厂日期45天。
5.2、卖方供应的水泥必须经买方取样检测、验收,保证是合格产品,必须随货提供原厂同批次水泥的出厂检验合格报告、材质合格证明等资料,相关资料应齐全、真实,并加盖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和送货单。水泥出厂包装应完好、不得故意撕毁。
注:水泥指标及性能除了满足以上技术要求外,同时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和设计的技术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报价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水泥的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与水泥供货业绩, 在近3年内(2019年8月至今)单项供货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不少于2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报价人。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国家标准(如标准被修改,均以最新版本为准),同时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和设计的技术要求。
6、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7、报价人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注册,通过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