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1.1.项目名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3年第3批主配网设备货物类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1.2.招标编号:CG0500022001538425
1.3.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样品:不收取
1.9.投标预备会:无
1.1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1.11.分包:不允许
1.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13.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经与框架招标协议中标人友好协商,招标人有权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1.14.招标适用范围:纳入公司2022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所有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纳入公司2022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项目;(2)招标物资品类共13类,详见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备注:
(1)权重详见附件;
(2)本批次项目招标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物清单》中标包金额,采购金额允许-20%~+20%上下限浮动比例,预估采购金额公布。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对于应急/紧急类项目因不可预见性因素影响,不计入《标的物清单》中标包预计金额管理;由招标方根据新增预测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如供应商履约能力充足响应采购需求,则按照“原份额+新增份额”履约;如中标供应商不响应,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
(4)因反事故措施、物资品类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经招标方和供应商友好协商后终止履约。因客观因素导致框架协议到期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延长至下一采购周期,延长期内仍考虑增加份额响应。
(5)投标原则
1.在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内,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自愿放弃当年度中标资格或放弃履约的,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同时招标人将对该中标放弃人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绝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终止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应承诺所生产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各项规程规范要求,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供货,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各项产品质量验收、检测与检验。中标人生产供应的产品经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检测、检验不合格,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招标人将立即暂停中标人供货资格,待后续检测合格后恢复其中标供货资格。连续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度中标资格,并解除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人将对该中标放弃人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3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2年09月04日18时00分00秒(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8月30日18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取电子化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
1.2.招标编号:CG0500022001538425
1.3.招标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请登录)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框架)
1.6.项目类别:货物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样品:不收取
1.9.投标预备会:无
1.10.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
1.11.分包:不允许
1.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1.13.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经与框架招标协议中标人友好协商,招标人有权对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作适当调整)。
1.14.招标适用范围:纳入公司2022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所有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纳入公司2022年、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基建(含业扩配套项目)和生产修理、技改计划的项目;(2)招标物资品类共13类,详见采购范围及标包划分一览表。
(二)招标范围
序号 | 标的名称 | 包名称 | 预估金额(万元) | 适用地点 | 框架采购有效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标01:高分子防潮封堵剂、防漏堵料 | 包1 | 6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6000 |
2 | 标02:配网工程一码通、防倒供电装置 | 包1 | 4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40000 |
3 | 标03:铜覆钢接地棒组件、聚乙烯涂塑扩口钢管 | 包1 | 32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32000 |
4 | 标04:配变台区围栏标准件、电杆防撞墩 | 包1 | 1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10000 |
5 | 标05:预装式10千伏配变台架预装式高压引接线组合件设备成套装置 | 包1 | 75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75000 |
6 | 标06:10kV电缆热熔中间头 | 包1 | 6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6000 |
7 | 标07:10kV电流互感器 | 包1 | 12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100000 |
8 | 标08:35kV电流互感器 | 包1 | 15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100000 |
8 | 标09:电能表屏、不锈钢集中表箱 | 包1 | 3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30000 |
9 | 标10:高压熔断器 | 包1 | 3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30000 |
10 | 标11:主变110kV及220kV中性点间隙组合设备 | 包1 | 2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20000 |
12 | 标12:配网自动化终端设备 | 包1 | 21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100000 |
13 | 标13:电缆在线测温报警系统 | 包1 | 600 | 全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 不收取 | 60000 |
(1)权重详见附件;
(2)本批次项目招标框架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各标包框架采购协议承诺的采购金额见《标的物清单》中标包金额,采购金额允许-20%~+20%上下限浮动比例,预估采购金额公布。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量达到承诺采购量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量在承诺采购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对于应急/紧急类项目因不可预见性因素影响,不计入《标的物清单》中标包预计金额管理;由招标方根据新增预测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增加份额通知,如供应商履约能力充足响应采购需求,则按照“原份额+新增份额”履约;如中标供应商不响应,则进行重新招标,重新选定供应商。
(4)因反事故措施、物资品类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履约的,经招标方和供应商友好协商后终止履约。因客观因素导致框架协议到期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承诺采购量下限的,延长至下一采购周期,延长期内仍考虑增加份额响应。
(5)投标原则
1.在框架协议采购有效期内,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人自愿放弃当年度中标资格或放弃履约的,自放弃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同时招标人将对该中标放弃人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中标人出现拒绝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视情节终止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投标人应承诺所生产的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以及国家各项规程规范要求,严格按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供货,接受招标人组织的各项产品质量验收、检测与检验。中标人生产供应的产品经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检测、检验不合格,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招标人将立即暂停中标人供货资格,待后续检测合格后恢复其中标供货资格。连续两次检验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度中标资格,并解除采购合同。同时招标人将对该中标放弃人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罚,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须按照(请登录)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照在有效期内。 |
3 |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发布前通过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对应物资品类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果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才具备投标资格。未开展资格预审的物资品类不受此条要求限制。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招标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5 |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6 | 投标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生成的完整《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生成的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时间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非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信用情况未在公示系统公示的,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的证明文件,且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出具的与相应标相对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 标06:10kV电缆热熔中间头,标07:10kV电流互感器,标08:35kV电流互感器,标10:高压熔断器,标11:主变110kV及220kV中性点间隙组合设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30日18时00分00秒至2022年09月04日18时00分00秒(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过期无法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开始时间:2022年08月30日18时00分00秒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采取电子化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1日09时30分00秒;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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