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机电与公共装修2工区项目采购一批复合风管 ,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九江北站(不含)~天府新站~合江站(预留),线路主要沿千子门路、西航港大道、双华路、罗家大塘防护绿地、新码头街、宁波路、东山大道自西北向东南方向敷设。其中工程范围包括龙港站(29876㎡)、温家山站(39381㎡)、牧华路站(50635㎡)及相邻区间(含双龙风井、龙温1#风井、龙温2#风井)机电安装与装饰装修工程。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成都轨道交通19号线二期工程机电与公共装修2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复合风管。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复合风管 | 内层镀锌钢板+耐火隔热层+外层镀锌钢板 | ㎡ | 3000 | 按买方施工需求为准 |
|
说明:以上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2022年10月-项目施工结束,按照买方要求分批次进场,由卖方负责卸车。
2.5.交货
2.6.复合风管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要求及加工制作各项技术标准满足《建筑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 51298-2018)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2)符合国家其他要求及标准,满足询价人其他技术要求。
(3)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采用1h,当补风管跨越防火分区时,管道耐火极限采用2.00h。
(4)机械加压送风管道的耐火极限采用1.00h。
(5)穿越前室或楼梯间的排烟管道耐火极限采用2.00h。
(6)穿越防分区隔墙、楼板时,穿越处风管的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两米范围内的风管,采用耐火极限3.00h的防火风管,若风管耐火极限低于3.00h,则可采用防火板包覆。
(7)除穿过防火分区隔墙、楼板外,其余防火阀、排烟防火阀两侧各两米范围内的风管,采用耐火极限2.00h的防火风管,若风管耐火极限低于2.00h,则可采用防火板包覆。
(8)其余防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采用1.00h。
(9)复合防排烟耐火风管需无毒无害,无放射性,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并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检测报告。
(10)复合防排烟耐火风管须满足风管系统承压、风速的要求,成品风管漏风量等级不大于B级(按JG/T258 《非金属及复合风管》),提供风管的漏风量B级及管壁变形量、外观、尺寸偏差、比摩阻、单位面积漏风量、耐久性、风管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报告;
(11)复合防排烟耐火风管,需提供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出具耐火性能型式检测报告(GB/T17428-2009《通风管道耐火试验方法》)。
采用内层镀锌钢板+耐火隔热层+外层镀锌钢板:
1)内层镀锌钢板宜采用镀层(双面)质量为275 g/m2。
2)耐火隔热层不小于30mm,不得单纯采用岩棉、防火板、岩棉、硅酸铝面型式。
3)外层镀锌钢板
耐火极限0.5小时至2小时:厚度≥0.3mm;
耐火极限3小时: 厚度≥0.5mm;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0日到本月19日。
2.7.2.结算: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7.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4.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第3个月后(即第4个月起),买方支付给卖方第一批已验收合格产品金额50%的货款,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剩余货款的90%,剩余10%工程开通运营后三个月内付清。投标人同意银行转账支付方式,并接受承兑汇票或中国建设银行e信通等供应链融资的支付方式(原则上该方式支付总额不超过结算总金额的30%),按照询价人财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且承担因此发生的利息,询价人不贴息。
2.7.5.如遇到询价人业主工程结算款不能及时到位导致询价人暂时资金周转困难,延期支付的,投标人应予理解和支持,不应因此停止材料供应,且不得以此作为询价人违约的依据进行索赔。
2.7.6.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供货完成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与后续货款一同无息退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8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行银行保函。
2.8.1.履约担保金额:¥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
2.8.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交货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资料。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显示出合同金额或数量)。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09月28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10月09日17:00前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五局二分局或水电五局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