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电新时代智慧楼宇项目(标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电新时代智慧楼宇项目(标一)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电新时代智慧楼宇项目(标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 国电新时代智慧楼宇项目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综合布线、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施工及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
2.2 项目建设
2.3 招标范围:1.语音系统、2.综合布线(含弱电桥架)、3.BA系统、4、LED信息发布系统5.IBMS系统。施工方的工作范围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准备及设备采购阶段
1) 会同甲方、监理方、土建施工方等各施工单位,对系统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会审,确保各子系统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切实可行并更加完善;
2) 组织各专业进行二次专业细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组织图纸会审、会签工作;
3) 组织、协调各专业做好进场前施工准备;
4) 确定各专业施工计划及进场日期。
2、安装调试阶段
1) 委派有能力、有经验、懂专业、懂技术的专业人员对各系统进行专业化管理与施工,包括进度管理、劳动力管理、专业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等;
2) 设备采购需根据产品清单要求开展,采购设备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
3) 配合完成管路整改工作,完成配线、穿线、设备安装及测试等工作,保证按照工程合同、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如期完成工程;
4) 协调各专业施工顺序、施工进度、专业交叉、相互配合、系统衔接,为工程如期完工提供保障,为整体项目智能系统集成的实现提供保障;
5) 及时解决现场中出现的各种施工、技术问题,使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无谓的逐级上报、文件审批;
6) 对于对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有重大影响的专业技术问题,应提出较高水平的专业意见,为领导决策层提供参考,从而起到技术把关、技术监督、技术参谋的作用;
7) 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监理方、其它施工方等单位的协调和配合。
3、弱电工程验收阶段
1) 组织各系统调试、整改;
2) 制定各项调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记录、保存调试中的各项试验、检验及测试、调试记录、结果,并整理成文档资料;
4) 提供各系统调试合格报告,各种材料、设备的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5) 提供必要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
4、竣工报验阶段
1) 工程实体验收:各子系统、各系统实体工程实施完毕,全部开通,且经过一定时间试运行,能实现在中标书中所设计、描述、承诺的各项系统功能要求;
2) 技术验收:各种技术资料、文件完备;竣工图完整、准确;各种设计变更、洽商文件完整,交接清楚,主要设备、系统的功能和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3) 工程资料验收:工程资料、文件、技术资料、技术文件完整、无误、有序,符合要求;
4) 若与其他施工单位有交叉或联系的需配合竣工验收完成验收工作。
5、售后服务阶段
1) 系统的维护、维修措施及急修接报后24小时之内处理完成;
2)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的系统管理、系统维护和使用人员提供系统培训,确保招标人人员达到独立管理的要求。
3) 工程质保: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修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465.82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属于企业法人;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要求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公章。
(4)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非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不合格供应商。
(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类型具有机电安装类、电子智能化类业绩二项及以上(近三年至今承担投资额100万以上类似弱电工程项目),若无相关业绩,需澄清补充。
(8)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该项由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如有不良记录作无效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