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额不得低于投标金额5%。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资质,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至投标截止日止)的项目管理经验;必须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注册师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所在单位)。 5、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一项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电站项目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服务验收业绩,同时至少有一项35kV或35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项目的初步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