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土建1标项目采购一批水稳料,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一期的基础上向西延伸,西起盘桂路站,东至一期工程起点民安大道站,正线全长10.8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9座,全部为地下车站。我单位承建土建1标段,承建起点~玉盘区间始发井范围内的车站及区间工程(3站4区间),线路总长2830m(含车站),其中正线TBM长度1686m(单延米),矿山法1330m(单延米),两段明挖区间271m;车站3座,其中盘桂路站为暗挖地下二层站、玉带山站为暗挖地下三层站、石马立交站为明挖地下三层站。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土建1标项目经理部施工所需水稳料。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水稳料 | 级配碎石+5.5%水泥 | 吨 | 18000 | 按买方施工需求为准 | port:ignore">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实际工程需求量为最终采购量,由于工程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不采购的,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预计交货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6月,实际按照买方需要分批次进场,由投标方负责卸车。
2.5.交货
2.6.水稳料质量技术要求
(1)水泥级配稳定碎石由级配碎石+5.5%水泥组成;
(2)级配碎石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要求:
(3)级配碎石其压实标准应满足地基系数K30≥190MPa/m、孔隙率n<28%;
(4)级配碎石的片状、针状的含量不得超过20%,压碎值小于≤26%,粒径大于1.7mm颗粒的洛杉矶磨耗率不大于30%。粒径大于1.7mm颗粒的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大于6%。不得含有粘土及其它杂质。材料必须清洁,泥及有机物的含量不大于2%;
(5)换填应分层进行,分层厚度不应大于1m;
(6)换填层工后沉降不大于10mm。
2.7.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无预付款,按月挂账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
2.7.2结算: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凭询价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询价人两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0日前到询价人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询价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询价人叁份,投标人贰份。
2.7.3.投标人根据《材料结算单》向询价人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询价人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询价人提供)。投标人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询价人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7.4询价人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3个月后(即第4个月起),买方支付给卖方该批次已验收合格产品80%的货款,次月支付15%,剩余5%作为质保金。
2.7.5质保金:质保期为 12 个月(质保期自供货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此质保期为投标人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不作为免除投标人质量责任的依据。
2.8履约担保:保证金或四大行银行保函。
2.8.1履约担保金额:¥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
2.8.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部交纳¥5万元(大写人民币:五万元)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交货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8.3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若。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8.4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应投标人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招标人损失,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其它损失责任。
2.9.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本次询价允许投标人根据自身计税情况,按照3%或13%税率进行报价。评标时,对于税率不相同的报价,评标委员会按照税率13%统一对各投标总价换算,换算后的总价作为评标价,且不对投标人进行确认。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质资料。提供近两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或水稳料的质量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至少1份。
允许生产加工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加工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或其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类似工程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并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显示出合同金额或供货金额)。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17:00前在(https://)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
4.2.已注册、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上述时间内在(https://)下载询比价文件。
5、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3年3月23日17:00前登录(https://)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向水电五局二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6、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9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成交人。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