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230123
一、招标条件
受中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拉萨盛德广场建设项目包含6栋商业办公楼、酒店及附属地下车库工程,1栋垃圾房,1栋多层商业楼,1栋单层商业楼,1#、2#共2个大门。项目规模为总建筑面积34996.12 ㎡(地上建筑面积25665.12㎡、地下建筑面积9331.00㎡),总用地面积18617.76㎡。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基础建筑公司拉萨盛德广场项目工程施工所需水泥材料一批,预计需求总量详见下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 | PC42.5 | 吨 | 4095 | 袋装 |
port:ignore"> | 合计: | port:ignore"> | port:ignore"> | 4095 | port:ignore"> |
注: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招标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供应商不得因此向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招标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5、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招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6、交货时间: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分次供货。
7、交货
8、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GB175-2007。
三、招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招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1招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壹仟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有效期内的的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1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1.2招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招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招标响应人应具有水泥,近3年(2020年4月至今)供货业绩不少于3个,且合同签订金额均在叁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数量、金额明晰可辨)。
3、招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5、招标响应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7、本次招标响应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