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封装扩产项目7-A厂房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封装扩产项目7-A厂房改造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6月12日17时00分00秒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封装扩产项目7-A厂房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五十五所所区;
(3)招标内容:封装扩产项目7-A厂房改造工程;
(4)招标范围:封装扩产项目7-A厂房改造工程;
(5)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6)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7)工期:180天;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复印件)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获取招标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6 月 07 日9时至2023年 06 月 12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上述时间即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获取招标文件。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详情请联系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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