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金凤煤矿三分区回风余热利用EPC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金凤煤矿三分区回风余热利用EPC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工艺系统设计、投资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系统调试、联合试运转、人员培训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服务。
2.1.2招标范围:建设完善的井口防冻系统并形成一个完整的工程:主要范围包括回风取热系统、主扇出口通风转换装置、冲洗水及冷凝水排放系统、热泵系统、井口加热系统、供配电及自控系统等组成的井筒防冻供暖系统。包括设备、土建、供配电、照明、集控及自动化等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和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土建工程:回风取热平台土建工程、热泵机房土建工程、井口加热室土建工程、配套室外三网土建工程。
设备及安装工程:回风取热设备及安装工程、热泵与配套设备及安装工程、井口加热设备及安装工程;配套室外三网安装工程;供配电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1.3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五个月。
2.1.4服务地点: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凤煤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直冷直热式深焓取热矿井回(乏)风热泵供热技术利用项目业绩合同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供热技术利用的项目经理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供热技术利用的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矿井供热技术利用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其中:设计单位应具备煤炭行业(矿井)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