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5.35MWp)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项目均位于宣城市绩溪县经济开发区,分别利用安徽明雁齿轮有限公司(老厂)、安徽明雁齿轮有限公司(新厂)、安徽麦克威链传动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绩溪徽山链传动有限公司、安徽红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萧然金属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的屋顶,分别建设1.97892MWp、0.79488 MWp、1.19232 MWp、0.79488 MWp、0.39744 MWp、0.19872 MWp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总装机容量共5.35MWp。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均接入各企业厂内配电系统,以上六个项目的年均总发电量约521.72万kWh。
投标人工作范围包括不限于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以下内容:
1、设计,含初步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评审;负责向当地电网公司接入系统申请,并取得接入系统报告及报告评审,并按报告进行设计。
2、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开关、铝合金支架、电缆、电缆桥架、变压器、二次预制仓、光伏电场、监控主站、子站、水冲洗系统等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及倒运、仓储和管理等。
3、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不局限于施工准备(安装“五牌一图”、临时安全防护栏、场景设施保护、设置临时施工通道等)、屋面防水检查及处理、厂房结构加固及结构改造、土建施工,设备的安装、调试、接地及所有试验;
4、本标段内电线杆、铁塔、废弃建筑物及屋顶未可见的对施工可能造成影响的所有附着物的清理;
5、电力质检及各阶段的所有验收工作;工程实现本标段全容量并网并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负责组织性能验收实验、配合竣工验收等。
6、本项目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所有协调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投标人负责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8、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9、生产准备所必须的“五牌一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培训、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内容。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负责提供两个集装箱供招标人及监理项目部人员办公使用,办公集装箱应满足进场办公条件(空调及办公设施)。投标人现场规划并设置专门的设备材料仓储场地,按照物资管理规范要求,安排专人管理,负责设备材料统一收货、存储、发放,不得直接移交分包方。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执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计划工期:合同正式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90天内六个项目全容量并网。
2.4建设地点: 宣城市绩溪县经济开发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两者具备其一即可;(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3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个单体规模2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封面页、施工范围页、签字页)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