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煤制油车辆驾驶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车辆驾驶专业化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人负责车辆日常检查维修、清洁保养、出车和单车核算等工作,主要负责内容如下:
2.1.1车辆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a)负责及时检查所属车辆车况,根据甲方安排完成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及时清洗车辆,做好出车准备,保证车辆和驾驶员在岗状态,随时完成出车任务。
b)及时发现处理车辆异常,准确掌握车辆缺陷消除情况,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员汇报车辆使用过程中的保养、维护工作。
c)根据车辆、驾驶员状态,结合不同季节、天气特点,做好本项目岗位的事故预想和安全防范措施。
d)负责处理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疑难问题及时向甲方现场负责人员汇报解决。
e)负责项目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f)负责组织学习及履行甲方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部门、班组组织的安全演练。
2.1.2出车业务工作:
a)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
b)按甲方规定、派车指令及时出车,安全高效完成出车任务。
c)严格遵守煤制油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等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为等相关制度。
d)完成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1.3单车核算工作:
a)按甲方安排及时完成单车核算的相关工作,规范保存单车核算记录、台账,保证车辆维修、保养、出车等业务可回溯。
b)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出具单车核算的相关记录、台账,配合甲方完成用车工作的各项检查。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车辆驾驶相关业务服务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金额等信息;发票内容完整、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一致。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自有驾驶员不少于 10人,须提供2022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具有可查询二维码、或查询网站及验证码,若没有则视为无效养老保险)。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