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化学试验室设备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现对新疆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化学试验室设备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化学试验室设备仪器采购
2.4供货地点: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交货期:2024年3月31日前全部设备交货完毕。
2.6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新疆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西黑山路19号,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南距园区规划道路约100m,东距信友电厂300m,东南距国信电厂约1km。厂址西距西黑山煤矿首采区约10km,东距园区统一规划的贮灰场约16km。
2.7招标范围: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的化学试验室煤、水、油、灰、渣、废水等分析仪器及试验室台柜等物资采购。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标的有效供货渠道证明)。
3.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具备即可)。
3.3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2项已投运的300MW或以上大型电厂的全套化学实验室水、煤、油、环保分析仪器及台柜成套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采购订单复印件)。
业绩须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性材料:
A、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如: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
B、如要求为成功投产运行的业绩,需同时提供成功投产运行证明,如: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资料;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如网站截图)等。
C、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和其他项目特征等评审因素,则须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或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等文件资料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4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全部冻结;
(2)投标人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且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未被税务部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8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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