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萧县鑫怡高二期3.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安徽公司新能源公司萧县鑫怡高二期3.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安徽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落实新能源发展建设的目标任务,拟利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境内安徽萧县鑫怡高陶瓷科技有限公司3 个厂房屋顶共计面积 32605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 。此次项目选址在安徽省宿州市萧县经济开发区青峰路东、步云路路南,项目站址中心坐标为北纬 34.6°,东经 117.3°。本项目安装容量为 3.46MWp,拟安装550Wp 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板6289块,每19片组件为一串。若干组串接入一台110kW/50kW低压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并网逆变器逆变后的三相交流电经电缆引至低压并网柜,通过低压并网柜接入原厂区400V母线,实现低压并网。本项目共计10个380V低压并网点。项目发电类型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拟建光伏屋顶进行承载力复核验算并出具评估报告、房屋加固、屋面修复防腐、分布式光伏发电、检修及运输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相关评审)、设备及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保修和售后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拟建光伏屋顶的防水工作、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依法合规处置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危废并做好台账记录;工程验收(包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全容量并网发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15个工作日内项目开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