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完成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防城港市
建设规模:工程规划建设 2 台 CAP1000 核电机组和 4 台 CAP1400 核电机组, 一次规划,分期建设;首期工程计划建设 2 台 CAP1000 核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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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服务地 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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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 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班车:商务型大巴车, 准新车(2021 年以后车 辆),50 座,全承载车 身、空气悬挂、中空玻 璃、配备冷暖空调。根 据我公司要求喷绘指定 视觉标识,为我方独立 服务,配备专职驾驶员。 具体服务期限、服务范 围及要求等详见第二卷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详见技术任 务书 |
防城港 |
1000 |
注:招标范围应说明服务名称、类别、数量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或声明);
(3)在“信用中国 ”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目录;
(4)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5)信誉良好,在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文件或虚假证明 材料,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或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 书为准);最近二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招标人的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没有 被列入集团黑名单;无严重违约事实;投标人所签署的合同,未涉及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或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要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近五年内(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同类项目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