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的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 600t/d(额定出力)炉排式垃圾焚烧炉 1 座;配套 1 台12MW 凝汽式汽轮机+1 台12MW 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飞灰固化及相应的电控、土地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600t/d。
001 第一标段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清单内全部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3建设地点:晋中市平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园(朱坑乡北汪湛村)。
2.4计划工期:18个月。
2.5质量要求: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采购能力。
3.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或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市政或机电专业)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本招标项目允许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的情形;
3.4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8-11 17:00至2023-8-1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