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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5     浏览:0    
核心提示: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 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海口市龙华区行政
  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 中心四期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置地开发(海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300000.00万元,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以南原玉沙村;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9164.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5410.00平方米,新建1幢商业写字楼及2幢高层住宅楼,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控制点测量及出具成果报告,灰线放线及出具灰线放线报告等相关内容以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标识标牌设计、幕墙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4.招标控制价:950900000.00元;其中施工建安费:940000000.00元;工程设计费:10400000.00元;工程勘察费50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763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勘察工期30日历天,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1643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1)勘察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本项目为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勘察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含本数)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勘察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9月03日17时30分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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