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2号机组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1×1036MW机组脱硫增效改造项目
2.3 标段划分: 海门电厂2号机组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安装施工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海门电厂
2.5 计划工期: 2号机组计划于2023年10月1日停机,停机时间45天(含5天机组冷却时间),停机期间完成2号机组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安装施工。具体停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海门电厂2号机组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安装施工(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主要包括:海门电厂2号机组机组组脱硫系统增效改造项目相关土建、机务、电气、热控改造施工,详见技术规范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300MW及以上机组新建脱硫系统或脱硫系统改造的施工合同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主要包括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21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