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研发招标公告
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新能源智慧管理平台研发。
2.3项目概况:严格遵从国家、行业和中铝集团有关标准规范,完成宁夏贺兰山风电场91.8MW技术改造项目全量数据集控接入(含风机、贺兰山第三风电场变电站)。依据“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综合防护”原则和安全防护各项规定,建设集控中心(满足银星能源2GW新能源场站集控接入并具备根据实际需要可持续扩展能力及接入其他系统的能力),助力场站实现“无人值班、少人值守”。在集控中心的私有云上部署大数据平台和高级应用(包括集中监视、生产管理、设备健康管理、集中功率预测、移动应用、数据治理等),对数据进行统一汇集、分析和发布,实现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打破业务壁垒,支撑公司数字化转型、智能化转型。
2.4项目地点: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166号)
2.5招标范围:
(1)新能源场站数据采集及接入集控中心
包含场站侧安全I区、II区、III区的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纵向加密、正向隔离、操作系统等软硬件设备,包含场站侧安全I区升压站综自、风机Scada、AGC/AVC等及安全II区功率预测、电能量、故障录波、保护信息等系统集控和数据采集等服务,包含视频监控、消防系统等III区数据的接入,包含数据接入集控系统的功能模块校核及调试上线。
(2)集控中心建设
包含集控中心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纵向加密、安全防护、操作系统等设备。包含集控I区监控、告警、五防功能;II区故障录波、保信主站、电能量等功能模块。
(3)大数据平台及应用研发
包含大数据平台软件、专业应用软件等系统部署实施,包含大数据服务、中间件、数据库服务、公共组件等,包含新能源监视管理、自动化报表、移动APP等平台应用,包含深度定制新能源生产管理系统。
2.6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的相关标准与规范。
2.7 交货要求
(1)交货时间:本项目要求中标后6个月内具备上线运行能力,8个月内完成整体系统实施。
(2)交货地点: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新能源发电远程集中监控系统的自主设计研发能力(拥有自主新能源集控系统软件著作权或专利)。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3项已完成验收的新能源集控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的新能源(包含风电或风电与光伏共同接入)接入容量不低于1GW,至少有1项电力行业大数据平台及高级应用的验收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关键信息页,同时提供合同最终验收证明)。★提供发票且发票内容对应业绩合同,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在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被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列入失信企业,未被列入黑名单、负面清单、预警清单。
投标人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投标方方在当地技术交易市场进行合同备案登记,并提供备案登记号给招标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15 09:00至2023-08-24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