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 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建设
2.3建设规模: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主要包括安全区围堤、隔堤、安全台、穿堤建筑物、分洪闸及转移道路、公路桥梁等。新建安全区3处(大塘、东西和古竹安全区);新建围堤长11.556km(不含已建东西安全区4.823km和古竹安全区0.832km);新修涵闸10座;加固隔堤9座,堤线长3.403km;加固隔堤穿堤建筑物9座;新建安全台1处,总面积12万㎡;扩建转移道路3条,总长6.895km;转移道路路面修复6条,总长23.75km;新建康山大桥和二桥各1座,扩建小桥2座;改建穿路涵洞5座,改建涵管3座;新建分洪闸1座;机电保护1处。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
2.6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8万元。
2.7招标范围:包含江西省鄱阳湖康山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施工期至竣工验收期环境监测工作及编制环境保护专项验收调查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验收工作。环境监测包括地表水监测、大气环境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监测等内容。
2.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和行业相关规范,确保通过环保专项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