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03-230120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南京凌霄路PPP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位于浦口经济开发区西南部桥林新城,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分别为凌霄路南延道路建设工程和浦口经济开发区消防站项目,其中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北起梨园路,南至桥林大道,设计全长4992.156m,红线宽50m。本项目合同额约3.5亿元。
2、招标范围: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南京凌霄路南延道路工程PPP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材料。
3、采购数量
POWERCHINA-0113003-230120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400 | port:ignore">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2000 | port:ignore">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1300 | port:ignore">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3800 | port:ignore">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50 | port:ignore"> |
6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2020 | port:igno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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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而定,按甲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甲方现场实际过磅并经进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结算。
5、交货
6、质量要求:需符合以下标准要求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4)《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GBJ50107-2010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线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与检测方法。
(5)水泥:应从规模较大的水泥生产厂家生产的水泥品牌中选用经过复试检测合格,且质量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产品。
(6)砂石:混凝土所有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必须符合JGJ53《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7)拌制砼的水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8)粉煤灰的应用应符合《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定》和有关规定。
(9)矿粉的应用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08和有关规定。
(10)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17的规定。
7、其他:项目招标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规格和过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且具有有效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母公司),具有有效期质量体系认证。
2、原则上拌合站到项目的运距不超过35公里。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
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投标;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