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场景三网融合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许昌市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 地点 |
项目内容 |
项目进度 |
1 |
县域场景三网 融合关键技术 研究项目 |
河南 许昌 |
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 1)研究户用光储系统多模式运行控制技术, 研究户 用光储系统参与电网需求响应、削峰填谷及电池 SOC 优化等多目标综合优化控制技术; 2)研究村级光储充微网系统多模式运行控制技术, 研究村级光储微网参与电网需求响应、削峰填谷、 主动支撑电网及储能电池 SOC 优化等目标优化控制 技术; 3)研究并离网模式下户用光储系统经济性运行策 略,研究不同模式下光伏 MPPT 与功率调度平滑切换 策略,研发与户用光储一体机融合的低成本、紧凑 型储能控制系统,兼容多种通讯方式、多种运行模 式(削峰填谷、备用电源等); 4)研究村级储能系统削峰填谷、平滑输出、电压支 撑、电能质量治理等控制技术,研制村级储能系统 中高性能控制系统,适配不同品牌储能变流器与储 能电池,协调储能变流器按照既定控制策略进行充 放电,与 BMS 结合实现电池优化管理,与村级微网 控制系统通信, 上传储能系统中电池、储能变流器、 消防、本地电网电量信息等状态信息,并接受村级 微网控制系统调度,参与县域场景下村级电力辅助 服务。 |
本期项 目 自合 同签 订后 90 日天内完成 项目研究报告、专利、 样机供货安装及调 试。初验合格后系统 进入为期三个月试 运行期, 试运行期满 后进行项目终验; 项 目质保期 自终验 通过后一年。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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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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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场景三 网融合关键 技术研究项 目 |
包含: 1)研究户用光储系统参与电网需求响应、 削峰填谷及电池 SOC 优化等多目标综合优 化控制技术。 2)研究村级光储微网参与电网需求响应、 削峰填谷、主动支撑电网及储能电池 SOC 优 化等目标优化控制技术。 3)研究并离网模式下户用光储系统经济性 运行策略,研究不同模式下光伏 MPPT 与功 率调度平滑切换策略, 研发与户用光储一体 机融合的低成本、紧凑型储能控制系统, 兼 容多种通讯方式、多种运行模式(削峰填谷、 备用电源等); 4)研制村级储能系统中高性能控制系统, 适配不同品牌储能变流器与储能电池, 与村 级微网控制系统通信, 上传储能系统中电池、 储能变流器、消防、本地电网电量信息等状 态信息, 并接受村级微网控制系统调度, 参 与县域场景下村级电力辅助服务。 |
甲方指定 地点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 投标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1.5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新能源应用场景研发的服务机构, 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
3.2.2 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 5 年以上。
3.2.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三个自然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前)应具有 1 个及以上金额不少于 100 万的光储充车棚、低碳院区、村级微电网等建设、供货及安装调试的成功案例, 并提供合同或协议的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 建设内容页或工作说明书、或功能截图等)证明材料。
3.2.4 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省级研发项目的带头人;
3.2.5 投标人应具备经政府机构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 拥有支持本研发项目开展的完善的研发设备;
3.2.6 投标人应具备驻项目单位所在地进行现场服务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