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分公司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就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分公司脉冲布袋式除尘器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区县城约6km,目前铝合金分公司铸造车间2台25吨熔炼炉,2台25吨保温炉除尘设备过滤面积过小,无法满足环保排放要求,重新设计制作一套除尘设备,满足地方环保需求。同时对现场其中一台除尘器(生产厂家:广东恒良蓝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风机(型号:4-73、№13D、逆45°流量:110000m³/h、压力:3800Pa)和电机(型号:YE2-315M-4、功率:132KW、转速:1490r/min)以及底座进行同等规格型号的更换、烟道清理、电动蝶阀更换、现场安全围栏制作等。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现有环保排放要求新制作(包括设计、制作、安装、调试)1套除尘设备,满足2台25吨熔炼炉、2台25吨保温炉的排放要求。同时对现场其中一台除尘器(生产厂家:广东恒良蓝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风机(型号:4-73、№13D、逆45°流量:110000m³/h、压力:3800Pa)和电机(型号:YE2-315M-4、功率:132KW、转速:1490r/min)以及底座进行同等规格型号的更换、烟道清理、电动蝶阀更换、现场安全围栏制作等。
1.2.2主要工作内容
原有设备维修及新除尘设备设计制作安装调试:
(1)对原有2台熔炼炉、保温炉烟罩出口的电动蝶阀进行更换,并实现联动和就地手动控。
(2)对现场其中一台除尘器风机和电机以及底座进行同等规格型号的更换。
(3)用安全围栏将现场所有除尘设备区域进行圈围(包括原有两台及新设计制作安装一台除尘设备共计三台);
(4)对现场其中一台除尘器风机和电机以及底座进行同等规格型号的更换。
(5)按照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园区地方环保部门排放现有要求新制作(包括设计、制作、安装、调试)1套除尘设备,同时满足原有两台25吨熔炼炉,2台25吨保温炉的排放要求。
原有设备烟道清理及新设计安装设备基础施工:
(1)原有熔炼炉设备到新新设计安装除尘设备之间的管道进行清理;
(2)新设计除尘主设备基础、烟囱基础的设计和施工,新除尘设备线缆管沟、桥架安装敷设。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且费用必须含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项报价表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2.3交货(安装)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0日内完成供货,到货后20日内完成维修、安装、调试。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方式: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铝合金分公司设备安装现场,交货方式为:车下交货。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 人资格的环保设备生产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 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相似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 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