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023-2026年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述:重庆武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武隆水电公司)位于武隆区 境内,是乌江干流第十一级电站,建有 4 台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 64.5 万千瓦,于 2011 年实现“一年四投”。公司现有职工 128 人。
2.2 招标范围:武隆水电公司综合服务项目具体服务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车辆及巡库船运行管理 |
具体详见第六章第一节 |
2 |
职工食堂餐饮管理 |
保证 200 人正常用餐,具体详见第六章第二节 |
3 |
后勤物业管理 |
包含物业维修管理、工会职工文体服务、招待所管 理、前台会务、绿化、种植等, 详见第六章第三节 |
4 |
保洁服务 |
包含公司大坝生产区域、办公区域、营地生活 区域,详见第六章第四节 |
5 |
新闻工作服务 |
包含党建工作部新闻中心日常稿件编辑、视频剪辑、 影像拍摄等,详见第六章第五节 |
6 |
库房服务 |
包含公司物资库房辅助管理、库房搬运等, 详见第 六章第六节 |
7 |
水工维护服务 |
包含营区及厂区建构筑物日常维护及零星土建, 协 助开展机电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等, 详见第六 章第七节 |
8 |
水工观测服务 |
包含大坝、厂房、边坡、船闸和渣场等部位的安全 监测数据辅助采集工作等,详见“第六章第八节 |
2.3 计划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开始时间从双方约定的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合 同一年一签, 本年度合同服务期末, 招标人对服务商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 等进行评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以及服务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 1 项 类似物业服务相关业绩(业绩内容包含物业管理、餐饮服务、车辆管理或后勤综合服务中至 少 1 项, 含正在履行的项目),并提供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 :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 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4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复印 件),近 3 年内(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 须具有 1 个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可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注明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任命书或服务过的业主书面证明。
3.5 否决项包括投标人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投标提醒:
3.8.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3.8.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盖章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由代理人签字的, 应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有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