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热电分公司2×300MW机组辅助运行服务项目项目公告招标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晋集团有限公司晋城热电分公司2×300MW机组和围滩水电厂生产辅助系统运行服务。
招标范围:从事运行管理和值班的员工不少于97人,输煤巡检、外围巡检、斗轮机司机及中水巡检实行五班三倒制,物料收发卡、煤场机械司机、物料计量员、燃煤检验员、燃煤采样员实行四班三倒制,接卸操作员、物料制样员实行常白班8小时工作制;围滩水电站值班员实行四班三倒制,水厂操作员实行常白班8小时工作制。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为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上辛安村晋城热电分公司和晋城市泽州县金村镇寺南庄村南2KM晋城热电分公司围滩水电厂。
2.5付款方式:每月支付一次,每次应付金额为合同总金额按月平均分配。每次实际支付时应扣除本次应付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同时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合同执行期满,投标人充分履行责任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后支付。每次支付前,投标人开具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质量保证金)和95%的实付金额财务收据,招标人审核无误后进行实付金额的财务转账。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至今300MW及以上机组合同内容包括辅助运行的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须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上述情况投标人均应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如未提供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凡在送达投标文件时没有签订《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的投标人均被否决投标(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部分,需投标文件中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30日09:00至2023年9月1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