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22年8月1日被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列入2022年度呼伦贝尔市分散式风电项目名单,于2023年3月20日取得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呼发改行审字〔2023〕41号),2023年4月24日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事宜,并出据《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会 2023年第16期董事长专题会纪要》,2023年5月22日取得集团公司工程技经管理中心《关于蒙东公司阿荣旗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技经复核意见》(技经专〔2023〕172号)。
生效条件:按照企业制度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通过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复。如未批复或其它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项目,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新发朝鲜族乡境内,建设规模为4.5MW,拟安装1台4.5MW风力发电机组,叶轮直径191m、轮毂高度110m,安装1台5.0MW箱式变压器,配套建设1座10kV开关站。采用钢塔,不配建储能。风电场新建1回10kV线路接入220kV乐昌变电站10kV母线侧,线路路径长度约为2.8km。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48°4'21.49",东经 123°31'19.50",地形为丘陵,海拔高程介于202m-210m之间。 场区西侧有现成省道和国道,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投标人可参考招标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风机机型优化选择,单机容量要求为4500KW,叶片191m及以上,塔筒110m及以上,总容量为4.5MW。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
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20日前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阿荣旗4.5MW分散式风电项目全部工程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测绘、详勘、试桩)、供货(除甲供设备及材料)、设备临时堆场、土建施工、道路工程、电气施工、安装施工、环水保施工、试验、调试、专项验收、和资料移交等工作(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要求的其中一项:
①投标人应具有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的新能源风电项目EPC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相关业绩要求范围或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的新能源风电项目设计业绩(初设或施工图阶段),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相关业绩要求范围或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近年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容量不低于100MW的新能源风电项目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够反映相关业绩要求范围或内容的页面、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
3.2.3 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证书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风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同时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3.3.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30日9:00起至2023年09月04日17:00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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