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海南临高60MW 户用式光伏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拟在临高县及周边地区建设装机 60MWp 户用光伏电站, 采用 580Wp 及 以上 N 型单面单玻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 光伏组件总块数预计约 103449 块, 光 伏组串采用直流 1000V 系统,根据不同的屋顶类型,光伏组件最多每 20 块串联 成一个光伏组串。项目涉及临高县及周边地区约2368户居民,预估建设规模60MW。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临高县及周边地区建设装机 60MWp 户用光伏项目所有工程范围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阶段到分部试运、整体 调试、启动验收、试运行验收、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阶段在内的所有监理 工作。
2.3 工程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计划监理服务期限 12 个月,项目开工至全容量并网。 项目全容量并网起至项目最终竣工验收移交全部监理资料之日止, 监理方无偿派 人配合招标人的资料整理、尾工缺陷消除、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开始监理时间 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实 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3 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的 2 个以上工程监
理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 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 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监理人员结构合理、人 员足够、专业齐全、经验丰富, 监理人员均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具体要求 如下:
3.5.1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持有注册安 全工程师资质;至少全过程参加过 2 个以上类似本工程项目性质的监理服务并担 任主要负责人(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 纳)。
3.5.2 主要土建及金结设备监理人员:至少有 1 个以上类似本工程土建、支 架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3.5.3 主要设备安装监理人员:至少有 1 个以上类似本工程设备安装项目的 全过程监理服务;
3.5.4 具有设备监造技术能力。
3.6 其他
3.6.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 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6.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 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