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化有限公司3号锅炉低再治理项目项目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3号锅炉低再治理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3号锅炉低温再热器区域缺陷管处理、3号炉折焰角及后烟道管排清灰清焦、3号炉低温再热器第一层管排拉排等工作,本次3号锅炉低再治理项目在2023年3号机组等级检修期间进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2023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具体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彩北社区北电路32号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2.6最高限价:360万元(含增值税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 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6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检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内容须包含锅炉检修,提供的合同至少须包括合同封面页、工作范围内容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信息);
3.3资格要求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第六章质量安全无事故承诺格式;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31日9:00至2023年9月20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