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含初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村,东北距宝轮镇7.7km,东北距广元市26.0km。厂址西北临清江河,西南临广元煤炭储备基地项目,东南临中煤广元煤电一体化铁路专用线项目。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锅炉为国产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切圆燃烧或前后墙对冲燃烧、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直流锅炉;汽轮机采用国产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四缸四排汽、单轴、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采用同步汽轮发电机,水-氢-氢冷却方式、自并励静止励磁(或无刷励磁)系统。燃料为集团所属的新疆条湖一号矿井、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和鄂尔多斯纳林河二号矿井,铁路运输至煤炭储备基地,然后利用皮带输送进厂。烟气经尾部受热面、脱硝装置、空气预热器、低温省煤器、低低温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装置后经过烟囱排入大气。生产及生活用水水源取自白龙江。厂区脱硫废水处理利用实现零排放。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灰渣考虑全部综合利用。本工程计划于2024年3月底开挖,施工总工期为 28+3个月。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中煤广元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不含初步设计收口)、工程勘察(初勘)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服务期:按本招标文件约定
2.4 服务地点:按本招标文件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独立承担至少6台已投产1000MW等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火电机组主体初步设计(含勘察)业绩,须提供包含初步设计(含勘察)内容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及投产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等,投产证明应附业主联系方式。
3.4 人员要求:① 设总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2台单机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主体初步设计(含勘察)设总的业绩,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设总的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其他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任职情况、单位名称、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②专业主设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2台单机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主体初步设计(含勘察)项目主设人的经历,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01日 18时00分到2023年09月12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