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台机组外排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1、#2、#3、#4机组总排口CEMS系统烟气分析仪现采用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HORIBA ENDA-640ZG,单台机组取样管路长约50米;CEMS系统数据采集仪采用北京万维盈创生产的W5100HB-lll;#1、#2总排口CEMS系统烟尘仪采用德国杜拉革生产的SBF-800;3号、4号总排口CEMS系统烟尘仪采用美国赛默飞生产的3880i。由于运行年限长,设备故障率较高;总排口CEMS系统烟气分析仪进行二氧化硫全系统校准测试不负符合HJ76-2017规范要求;烟尘分析仪不具备等速取样及自动校验功能。
2.2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在线式烟气分析仪(CEMS)装置4套、烟尘仪4套、数采仪4套分别用于#1、#2、#3、#4机组总排口。并完成原有CEMS相关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第三方比对试验及通过环保部门备案验收的全部相关工作。投标人还应对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每套CEMS装置包括:取样设备、预处理设备、分析仪、测量仪表、电源盘、打印机、分析控制系统及机柜,以及安装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用以完成系统功能的详细设备、材料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提供的SO2、NOX分析仪表及相应的取样方法必须已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和环保产品认证。
3.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所供产品的授权代理证明。
3.4、投标人须分别提供所供SO2/NOx/O2分析仪、烟尘仪、数采仪在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家该型号产品在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应用业绩:投标人所供产品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有5家该型号产品在300MW及以上容量火电机组的应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页且有竣工报告(或业主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并附上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以上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
3.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须提供该网页查询截图)
3.7、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9月5日08时00分至2023年9月12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