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永利乡1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建设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汉源永利乡13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建设及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1)项目概况:
大渡河汉源永利乡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雅安市汉源县永利乡,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02.94°,北纬29.39°,场址平均海拔高度基本介于2500~3100m,装机总容量为130MW。根据接入系统方案,本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光伏组件所发电量拟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接入,经1台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1回220kV出线接入竹子坪220kV升压站。场址附近有峨富公路经过,可利用附近公路作为场内道路接入点,交通较为便利。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220kV升压站建设工程和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不分标段(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升压站建设工程(包括不限于):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不含主变及其附属设备和GIS设备,由甲方采购供货)的采购供货、保管、站内设备基础施工、二次转运及安装、调试;场地平整、站内道路、综合楼、附属及辅助用房等主要设施;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完成防洪、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安全质量咨询)、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电力质监站及委托单位验收、全容量投产前的试运行、并网验收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以及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的配合办理)。
2)送出线路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不限于):新建220kV架空线路1回,起于永利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止于皇木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线路长度约6.7km,曲折系数1.18,海拔2000-2800m,全线位于雅安市汉源县境内。沿线风速基本27m/s,覆冰冰区20mm、30mm;20mm冰区导线拟采用JL/G1A-400/50钢芯铝绞线,30mm冰区导线拟采用JLHA1/G1A-400/95钢芯铝合金绞线,地线拟采用2根48芯OPGW。
A)本工程送出线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查、线路工程核准及相关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报告、用地预审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的编制及审查、线路工程核准、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含审查)、施工图设计(包含审查等)、竣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各类设备技术规范编制等。
B)本工程送出线路(含接入皇木竹子坪220kV升压站)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储管、安装、调试、试验、验收、试运行、消缺等。全部线路铁塔基础施工、铁塔组立、接地线施工、架线施工、紧线及附件安装及相应的附属工程、试运行,并负责挂点连接等。前述所有设备及材料需满足电网公司的接入要求。
C)本工程送出线路开工前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勘、草勘、压覆矿、地灾等专题报告的编制及审查,并取得批复文件。
3)负责工程所需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通道清理(包括林木砍伐、房屋拆迁等)、树木砍伐补偿及手续办理、迁坟赔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
4)负责办理(发包人配合)本工程所需的土地证、塔基征地、用地规划许可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办理开工手续。
5)凡本标段工程在勘察设计(不含升压站)、施工、验收、投运过程中,需与电网公司协调、配合等所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需协助、配合发包人办理线路及升压站工程投运等相关手续及技术支持。承包人负责送出线路及升压站工程的启动验收、涉网试验及所有并网相关手续的办理。
6)若本工程存在跨越高速公路、铁路、河流等重要跨越项目,涉及到的跨越高速公路、跨越铁路相关评价、跨越河流航道评估、河流防洪评价、通航河流封航措施等所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3)特别提醒事项
本光伏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送出线路可研报告尚未正式审查,本阶段招标人所公布的项目初设报告(送审稿)、送出线路工程设计方案(初稿)供投标人投标使用,项目初步设计报告、送出线路可研报告以最终审定的报告为准。
招标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4)工期
1)合同工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其中2023年12月20日前220kV升压站和220kV送出线路完成建设及并网的相应验收、试验和调试工作,具备带电条件。2023年12月25日前220kV升压站和220kV送出线路带电并网试运行。
2)自并网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消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总承包(或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和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总承包(或施工)或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或设总或副设总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