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公司 2023-2024年度粉煤灰、炉渣销售综合利用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兴隆南里87号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3-2024年度粉煤灰、炉渣销售综合利用
招标内容和范围: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甲方2×660MW供热机组生产的粉煤灰、炉渣量的全部。预估数量:粉煤灰70万吨,炉渣14万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包含招标人厂区钢板灰库内储存的粉煤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工期计划起始时间暂定2023年10月13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一年内所签合同累计总和80万吨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首页、关键页、签署盖章页等证明。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其他要求:库存要求:具有不少于30万吨的粉煤灰储存库房,且距我司100KM以内。并提供分销商合作意向协议及其综合利用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202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