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port:spaces"> 竞标公告port:spaces">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0-230178port:spaces">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光伏支架,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光伏场区EPC总承包项目场址位于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乌斯通沟)省道S301以南6公里,乌斯通沟水库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35766.3亩,本工程900MW光伏电站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将系统分成273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电站总容量为1114.10208MW,预计电站首年上网电量为175172h万kW·h,首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为1572h,25年运营期内平均年上网电量为16552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486h。
2、招标范围:光伏支架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含辅件、连接件、螺栓螺母) | 锌铝镁(S420GD) | 吨 | 36936 | 972MW 详见附件图纸 |
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以买方提交需求计划要求时间为准,暂定供货期限为在买方提交需求计划后15个日历台日内,(预计500MW在2023年10月20日前交货,剩余472MW在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2月20日前陆续完成交货);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订货数量少或多为由拒绝供货,否则将对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5、交货
投标人需提供光伏支架厂家相关资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架相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符合相关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需提供合格证等资质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对光伏支架的设计及优化能力。
投标人需随车提供送货清单、支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必须随车携带,提供给买方。投标人必须保证支架材料包装完好,否则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产品包装问题造成招标人人工费、机械费增加的,将从材料款中对相关费用予以扣除。
④计量方式:结算量以实际过磅量为准,单价为过磅单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光伏支架生产企业,且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过往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光伏支架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0万以上(附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