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厂房屋面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就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厂房屋面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各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售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
1.1项目概况
因青海国鑫铝业有限责任挤压一期车间屋面材料为压型钢板夹棉彩钢,自2006年建厂至今已使用17年,近年因漏雨问题进行了多次检查修补,同时屋面采光瓦风化严重透光性差,采光面积小导致车间内亮度不足,白天生产作业时需要开启部分照明辅助。原熔铸车间和废料厂屋面已严重腐蚀塌陷,部分彩钢瓦缺失,钢结构檩条锈蚀变形。现就厂房屋面整治进行集中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各发包人为确保厂房屋面恢复挡风避雨的基本功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设备财产安全,对挤压车间一期厂房屋面集水天沟清理修复,更换原有双层PC采光瓦,新增安装同等面积的采光瓦,增加采光面积。更换原熔铸车间屋面整体双层彩钢、废料厂屋面单层彩钢及钢构檩条等不可预见项目的维修内容。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厂房天沟淤泥清理,检查天沟连接、落水管连接以及焊接口和密封,保障雨水流动通畅,减少漏水点。
(2)原阳光板采光面积占厂房屋面的12.7%,阳光板风化严重,透光性差,严重影响车间采光,拆除原有风化严重的双层阳光板并更换,在原相邻阳光板中间新增同样面积的阳光板,更换及新增后车间采光面积占比达到25.4%。
(3)废料厂、熔铸车间以及均质炉西门南侧屋面彩钢板、檩条腐蚀严重,已出现大面积坍塌,拆除上述车间彩钢板及檩条后进行更换。
维修所构成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项目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且费用必须含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分项报价表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3.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55号
1.2.3.2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
(1)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本项目须配备1名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房建业绩或类似建筑物、钢结构厂房维修施工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