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伏复合项目 30MW(直流侧36MWp)柔性支架结构EPC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乡宁县光华镇
项目规模:100MW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乡宁100MW光伏复合项目
标段名称:30MW(直流侧36MWp)柔性支架结构EPC工程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方式建造。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0MW(直流侧36MWp)光伏场区地勘、试桩,土建及光伏柔性支架设计、采购、施工,光伏组件安装,直流电缆采购安装,场区道路、排水沟、场区围栏等设计施工;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审查;施工用电、用水及临建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3kV及35kV电缆、箱变)、监造、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期水保、环保措施,满足项目水环保报告相关验收要求)、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电网、质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2年内的定检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开工时间:2023年10月25日;
首批发电单元具备并网条件:2023年12月05日;
全部发电单元具备并网条件:2023年12月20日;
竣工时间:2024年06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及以上山地柔性支架光伏场区设计和施工类似合同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业绩,非联合体EPC总承包项目视为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业绩,联合体EPC总承包项目视为具有所负责部分的设计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合同首页、合同中含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
3.项目经理要求:(1)现场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期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总资格
具有注册电气/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县级以上政府或行业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负主要责任的)。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6.信誉要求:(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此提供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
7.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相关投标均无效。
(8)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或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专利要求:如采用专利,投标人必须持有相关有效专利证书及其具有创造性专利评价报告,或者相关专利授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2023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