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电厂3、5、4号卸船机大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5、4号卸船机大修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5、4号卸船机大修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3、5、4号卸船机大修,共3台,2023年至2025年每年大修1台,最终结算以实际大修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2023年至2025年3、5、4号共3台卸船机大修,分3次进行,每台卸船机大修工期60天,具体检修时间根据广东公司台山电厂码头煤船靠泊情况确定。
2.1.4服务地点:广东省台山市铜鼓湾台山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等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卸船机检修或维护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