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屿新型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与虚拟电厂平台开发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国能浙江梅屿新型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与虚拟电厂平台开发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以集中式储能电站为主体的高可靠高灵活新型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拟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开发以储能为主体的虚拟电厂能量管理平台,聚合周边分布式电源与可控负荷,提出以储能为主体的虚拟电厂多时间尺度多功能聚合商业模式,实现虚拟电厂参与电网调度和市场化交易双重功能。拟研发并建设适用于发电集团的储能支撑虚拟电厂高效运行优化配置原则、集成方案与控制方法,最终形成集团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虚拟电厂建设模式,整体成果预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招标范围:储能电站能量管理平台软件开发、虚拟电厂相关技术研究,主要包括4个分项:(1)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开发。包括技术研究、系统开发、开发文件交付、部署和调试、源代码交付。(2)虚拟电厂平台开发。包括技术研究、平台开发、开发文件交付、源代码交付。(3)虚拟电厂即插即用控制终端开发。包括终端样机开发、开发文件交付、资源接入实施。(4)虚拟电厂实施方案及运行评价。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现场协调、技术培训,可靠性能评价和评价方法研究、可调性能指标和计算方法研究、综合性能指标和计算方法研究、运行评价。
注意:本项目需向招标人提供所开发的储能电站能量管理系统、虚拟电厂平台和虚拟电厂即插即用控制终端的全部源代码、图纸和相关文档。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全国范围服务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储能电站(监控系统或能量管理系统)的合同业绩或虚拟电厂平台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