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内蒙新能源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示范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华电库伦风电场
2.2 项目规模: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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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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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示范项目 |
在库伦风电场开展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示范项目,实现改善风能利用系数,提升机组发电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场机组数字化耦合提质增效应用示范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风电机组技术改造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20 16:35到2023-09-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