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制冷加热站及水系统末端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常州二公司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制冷加热站及水系统末端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工程配套的制冷加热站及水系统末端设备,主要包括:分体式蒸发冷凝式螺杆冷水机组、汽-水壳管式热交换机组、冷冻水循环水泵(含过滤器)、热水循环泵、定压补水膨胀机组、真空脱气机组、自动加药机组、冷热水分集水器、集中制冷加热站控制系统,以及水系统空调末端设备(含冷热水盘管、能量调节阀、及配套隔断阀、热工仪表等附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货物):
制冷加热站设备和空气处理机组于2024年8月31日前交货至现场,交货地点为国能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施工场地。具体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2 其他:1、投标人提问澄清的截止时间
2、中标人提供纸质版信息:
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型(螺杆式水冷机组)制冷加热站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投标人若为所投品牌空调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并且需提供由制冷主机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制冷主机制造商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D级及以上)。(2)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1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23 17: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