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给水管路滚动更换项目管道(贮灰场#6灰池段至江岸泵站出口段和#2阀门井至取土坑下坡段)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2.2项目规模:2×6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供货期40天
2.4招标范围:采购规格为Ф820×10、材质为Q235B的螺旋焊接管1320吨;规格为Ф630×10、材质为Q235B的螺旋焊接管444吨;规格为DN800、R=1.5D、材质为Q235B的90°热压焊接弯头16只;规格为DN600,R=1.5D,材质为Q235B的90°热压焊接弯头8只;规格为DN800、R=1.5D、材质为Q235B的135°热压焊接弯头16只;规格为DN600,R=1.5D,材质为Q235B的135°热压焊接弯头8只;供应商负责上述钢管和管件的加工、制作、供货、运输。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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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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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贮灰场#6灰池段至江岸泵站出口等两段)采购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管道(贮灰场#6灰池段至江岸泵站出口等两段)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8.钢管生产制造商应具有压力管道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钢管生产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管径不低于DN600钢管道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2)与合同对应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内容不清晰的,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制造商供货业绩视为无效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11.生产制造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制造商不得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代理商应具有所投材料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1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10-13 09:00到2023-10-1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