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详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电力有限公司甘孜公司正斗光伏电站高海拔光伏电站组件
新型纳米材料涂层应用示范
项目名称:正斗光伏电站高海拔光伏电站组件新型纳米材料涂层应用示范
项目地点:甘孜乡城县正斗乡
建设规模: 10MW 光伏面板涂层
项目整体进度: 工期 40 天,计划 2023 年 10 月开工, 2023 年 11 月完工
2.2 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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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工 期 |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 |
信息服 务费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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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斗光伏 电站高海 拔光伏电 站组件新 型纳米材 料涂层应 用示范 |
完成甘孜分公司正斗光伏电站高海拔光伏电站组 件 10MW 新型纳米材料涂层,提升发电效率≥2% |
工期 40 天,计划 2023 年 10 月开 工, 2023 年 11 月 完工。 |
甘孜乡 城县正 斗乡 |
1000 |
注:招标范围应说明服务名称、类别、数量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四川电力有限 公司甘孜公司 正斗光伏电站 高海拔光伏电 站组件新型纳 米材料涂层应 用示范 |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经营状况良好; (3)投标人(或分包单位)具有完善的管理保证体系,取得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质量管理体 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项目需求,且在认证有 效期内;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没有处于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 期内; (6)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9)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1)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1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用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合成纤维及 合成材料销售资格 分包单位资质(现场施工):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 生产许可证。 (2)项目业绩:近三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光伏电站组件喷射镀膜实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材料(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PMP 国际项目管理认证,或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 质、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人员要求:具有特种作业证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9 日(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