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培育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要求,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与烯烃一分公司联合聘请专业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创建达标培植方案和达标工作计划。通过安全现状评估以及理念宣贯与技能培训、工具方法辅导应用、管理职责和流程梳理、职业健康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和合规性评价对公司各部室及车间的安全管理、生产工艺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风险管理、作业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要素进行一对一辅导和对标达标,每年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自评,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各要素有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水平提升培育,并具备一级达标评审申报条件。根据宁煤公司要求,由甲醇分公司牵头招标,统采分签形式进行采购。
2.1.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甲醇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培育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2.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协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复评,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并换证。
2.1.2.2负责协调国内同行业一级标准化企业对标观摩。
2.1.2.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培育方案,并分阶段分步骤开展标准化提升培育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创建辅导、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HAZOP分析等)。
2.1.2.4负责将招标人现用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各要素要求进行梳理对接,纳入标准化管理中,并符合体系管理要求。
2.1.2.5负责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评价标准》、《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等标准,在本单位安全文化基础上,规范建立安全文化体系。
2.1.2.6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分阶段分步骤根据一级标准化达标要求进行培训。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2.2服务地点:银川市宁东镇煤化工园区甲醇分公司、烯烃一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化工、石化及医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CMA,许可范围须包含安全设施检验检测)。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培训或咨询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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