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金沙江旭龙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得荣县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交界的金沙江上游河段,工程任务以发电为主,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总库容8.47亿m3,死水位2294m,正常蓄水位2302m,相应库容7.81亿m3,水库回水62.36km至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调节库容1.26亿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消能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等组成,其中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最大坝高213m;泄水建筑物包括3个泄洪表孔、4个泄洪中孔和1个生态放水孔,均采用挑流消能;引水发电建筑物包括右岸坝后地下厂房等,安装4台单机容量60万k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单机最小引用流量210m3/s。
旭龙水电站计划2023年11月截流,计划2028年10月导流洞下闸蓄水,计划2029年6月首台机组发电,计划2029年8月全部机组发电。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包括:①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规范等要求,负责开展旭龙水电站水温人工监测、水温在线监测的人工复核、坝下溶解性气体监测;②开展水环境的分析及评估,对环境水体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构建水环境模型模块及分析评估,实现工程河段水动力、水质和温度场的展示;③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环境保护的过程检查,协助发包人完成环保专项验收工作。
2.1.3工期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
其中,水温人工监测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至首台机组发电后2年止;水温在线监测人工复核工作自下闸蓄水之日起至首台机组发电后2年止;坝下溶解性气体监测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水环境评估分析工作自2024年1月1日至旭龙水电站通过环境保护专项验收之日止。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温监测合同业绩和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温预测/影响合同业绩(若无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水温预测/影响单项合同业绩,可提供装机12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不含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业绩),且已履约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温监测,或水利水电工程水温预测/影响,或装机1200MW及以上水电工程(不含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