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天津太平镇风电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境内,属于滨海堆积平原,场地地形起伏较小,地势较为平坦。滨海新区地处华北平原北部,位于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交汇点上、海河流域下游、天津市中心区的东面,渤海湾顶端,濒临渤海,北与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为邻,南与河北省黄骅市为界,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8°40′至39°00′,东经117°20′至118°00′。风电场平均海拔在1m~7m之间,太平镇交通发达,现镇域内主要公路有工农大道、太沙路、徐太路、远太路、穿港路、港中路,港中路连接205国道,太沙路与大港油田幸福路相连,工农大道从镇区西部通过,连接河北省黄骅市。太平镇距天津国际机场 65km,距天津港60km,距黄骅港50km,距天津市60km,大港区35km。
2.1.2招标范围:该项目风电场拟建设13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81.25MW。根据天津市地域净空限制要求,风机整机高度需≤250m。投标人需在招标人设置的边界条件之内,自主考虑塔筒高度及叶片长度,且轮毂高度不小于140米,叶轮直径大于195m。采购内容包含容量6.25MW的全套常温型风电机组(包含塔筒,钢塔或混塔均可,包含锚栓或锚索及其配件),备品备件及易耗品、专用工具、塔筒内的电梯,自动消防等系统。投标设备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需满足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格;需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本项目吊具为免费租赁,项目采用单叶片吊装工艺。
2.1.3交货期:2024年5月,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现场机位交货或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