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QT-068)
一、 招标条件
东营港东营港区一突堤通用泊位项目工程液压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建设1个10万吨级通用泊位,吞吐量为700万吨/年,其中散货690万吨/年,件杂货1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765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4月30日前,具体按项目部通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7/17-QT-06801 液压系统 4台斗轮取料机和1台装船机配套的液压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00 注意:已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再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压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 2 项 同类或相近工程良好的供货及运行 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相应的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或验收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单位。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应提供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应答,需提供授权经销商资格证书。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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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