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37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3号炉脱硝初装第二层催化剂改造脱硝催化剂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335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交货期3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37201 | 3号炉脱硝初装第二层催化剂改造脱硝催化剂采购 | 拆除中间层耙式吹灰器外管,吊出原初装第二层催化剂(平板式196.8立方米)并进行危废处理,安装新催化剂(平板式212立方米),并恢复耙式吹灰器。主要包括:(1)改造范围内的设计、备品制造、材料采购供货、运输及保管、安装、技术指导监督、技术服务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2)废旧催化剂危废处理。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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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号炉脱硝初装第二层催化剂改造脱硝催化剂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为脱硝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经营许可证。
9.投标方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投标人应具有10个及以上火电机组催化剂供货和安全投运业绩(需投运一年以上)。投标人业绩应同时提供:(1)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供货清单等);(2)供货合同对应的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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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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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