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9/18-ZB-01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 相关招标项目#2锅炉制粉系统安全控制及燃烧优化系统项目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320MW火电机组,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根据2号机组小修工期计划2024年6月4日开工,要求在检修期内15天全部完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79/18-ZB-01601 #2锅炉制粉系统安全控制及燃烧优化系统 建立5台磨煤机的煤粉流速与浓度在线监测系统,同时完成与DCS系统的对接工作,配套供应和安装具备煤粉流速、相对浓度在线测量功能的监测装置。要求在#2机组检修期15天内完工。其他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锅炉制粉系统安全控制及燃烧优化系统】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磨煤机煤粉流速与浓度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含供货)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